广东将启动最大规模环保督查即将来临,你准备好了吗?
还记得2016年年末的那一波环保“暴击”吗?
那段时间,一些电镀、喷漆、配件环节的企业纷纷停业整治,门市更是提心吊胆,经销商甚至抱怨无货可卖,最后造谣者让满城惶恐,风声鹤唳,最终被绳之以法...
一篇《企业“无公害”才是未来》的头版文章,引起了大家的反响。政府环保部门也作出了官方澄清,对情况进行了说明。并表示,环保执法将会常态化。事件才算正式告一段落...
近日,环保整治工作又将上一个新台阶。
根据《广东省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方案》,专项督查为期9个月、18轮次,从2017年6月到2018年2月,将从全省调集约2000名环境执法人员。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围绕重点城市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确定重点督查范围和督查内容。
根据2016年及今年第一季度全省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状况,结合京津冀督查工作的经验,本次督查选取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云浮等9市作为重点督查城市。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督查将严查违法排污企业和环境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工业绿色化发展。督促各地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认真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根据《方案》,此次专项督查将采取省级巡查与驻点督查相结合,定期稽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面上督查和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驻点督查”指每个督查组进驻一个重点城市,开展为期9个月的不间断专项督查。此外,在驻点督查的同时,还有“定期稽查”、“省级巡查”。
督查将采取独立督查方式,原则上不需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陪同。各督查组应对照省环境保护厅提供的相关信息及被督查地市提供的清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可要求当地环保部门配合做好调查取证、执法监测等工作。
督查内容涵盖7大方面 建立问题清单逐一销号
督查内容涵盖7大方面,包括:各地落实省气十条、水十条、大气强化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小散乱污”、“十小”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的取缔情况,重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情况,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情况,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以及交办的其他督查任务。督查内容将根据各市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大气或水环境质量较差或者下降明显的城市,将采取有针对性的重点督查。
省环保厅表示,督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将通报地市政府,各地市应建立问题清单,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督办问题逐一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对突出的环境问题,必要时将采取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从而切实发挥督查震慑效果。